首页    两会组织    规章制度    广西基督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

您当前的位置:

创建时间:2022-09-30 17:18

广西基督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

广西基督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

(草案)

一、高举爱国爱教旗帜,坚持我国基督教中国化方向

继承和发扬我国基督教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。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,坚决维护祖国统一、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,服从与服务国家发展大局。坚持独立自主自办,按三自原则办好教会,努力在政治上认同、文化上融合、社会上适应,积极推进基督教中国化。

二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,依法依规办好教会

牢固树立法治意识,带头维护法律尊严,严格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坚持做到学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,履行公民义务。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,认真贯彻《宗教事务条例》及其配套办法和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办法》,自觉遵守《广西基督教教会规章》,在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,依法依规办好教会。

三、勤于学习思考,持守纯正信仰

遵行圣经教导,持守基本信仰与核心教义,深入研习基督教经典及教义,注重神学思考,加强灵性生命的建造。加强党史、新中国史、改革开放史、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借鉴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,努力成为一个明辨是非、在知识和各样见识上多而又多的教职人员。

四、抵御境外渗透,防范异端邪教

努力提高辨识及防范能力,抵御境外各类渗透活动维护祖国边疆稳定。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,精心做好牧养事工,引导信徒活出信仰见证。警醒守望,坚决抵制异端邪教,防范极端思想,保护主的群羊。  

五、倡导彼此尊重,维护社会稳定

坚持宗教信仰自由,倡导宗教间彼此尊重、平等相待、和睦相处。参与宗教对话与跨宗教文化交流,增进与不同信仰者的相互沟通和理解,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。教会内不同传统,应相互尊重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做维护民族团结、社会稳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

六、发扬光盐见证,履行社会责任

发扬基督教作光作盐、荣神益人的优良传统,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中华文化,依法开展社会服务,积极参与公益慈善。以身作则,引导信徒为促进社会和谐、经济发展、文化繁荣、生态文明发挥积极作用。

七、谦卑服务信徒,促进教会合一

遵守教会规章制度,服侍尽职尽责。作风民主、廉洁自律、工作高效,诚信正直、谦卑自守、与人和睦;坚持联合礼拜,促进教会合一,维护教会合法权益,努力成为忠心、良善、有见识的仆人。

八、提升品格修养,弘扬道德风尚

遵守社会公德、弘扬家庭美德、持守个人品德,勤勉侍奉、严于律己,尊老爱幼、夫妻相爱、善教子女,家庭和睦、邻里和谐,在教会和家庭中有美好见证,树立良好形象。

九、加强网络自律,规范网络行为

提高互联网安全意识,加强网络道德自律,遵守互联网秩序,规范教会和个人的网络行为。正确应对宗教网络舆情,抵制错误虚假信息,发挥正面引导作用,共同维护健康和谐的网络秩序。



广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

广西基督教协会

 20224

最新资讯

爱国爱教  荣神益人

爱国爱教  荣神益人